杜絕濫權監聽 民進黨擬修5法
【大紀元2013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日前特偵組違法監聽,引爆9月政爭,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洩密遭起訴。民進黨認為應從制度面重建,提出應修5法,包括2項作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以及〈法院組織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織條例〉和〈調查局組織法〉等3項組織法。
黃世銘因洩密遭起訴。民進黨團3日宣示,要用正面、建設性的態度,來面對9月政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宣布,5套修正草案今天中午前送議事處後,盼程序委員會能排入週五(8日)的院會議程。
立委吳宜臻表示,這次黨版最大制度上的改變,是讓通訊監察的建置機關,不再留在法務部調查局和內政部警政署,而改隸台灣高等法院,機房設備亦全部改移於此,希望能有效改善中立性遭質疑的問題。
民進黨書記長吳秉叡指出,修改〈通保法〉主要是希望未來明定犯罪監聽、國安監聽中明定監聽資料,不得作為刑事審判以外的用途。
吳秉叡進一步說明,民進黨團版本將明定,檢警調取通聯紀錄時,應向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且犯罪監聽的執行方式須限定為「同步監聽」,才不會使監聽量「大而無當」。
另外,通訊監察結束後,若檢察官及工作機關逾1個月仍未向法院陳報,承辦法官應主動通知受監察人,必須實踐「主動通知義務」。為讓通訊監察程序透明,還要建立「通訊監察程序之履歷制度」,讓通訊監察書的聲請、核發、執行等都與台灣高等法院通訊監察管理系統連線。◇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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