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車牌疑罵警遭拒 美男訴至州最高法院
【大紀元2013年1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嫣然編譯報導)在號稱自由國度的美國,「自由」二字可不是空穴來風哦。新罕布希爾州一名男子,因在2010年想把其車牌命名為COPSLIE而遭到車輛管理局(DMV)拒絕,被認為影射「警察說謊」,現在上訴到州最高法院並表示,DMV拒絕他將自己的車牌改為COPSLIE,是侵犯了他政治言論自由的權利。
據美聯社報導,這位名為蒙特尼格魯(David Montenegro)的男子稱,他作此改動是想把此作為政府腐敗的縮影。
在法院激烈的半小時辯論中,雙方你來我往,各持己見。介入此案的新罕布希爾州公民自由聯盟的律師們稱,目前車輛管理局(DMV)的規則違憲含糊,束縛過多。禁止個性車牌,「一個有理智的人發現這對自己的品味來說是一種冒犯。」
公民自由聯盟的律師代表蓋爾迪爾瑞(Anthony Galdieri) 辯論說,DMV的指責不過是一種觀點。
支持蒙特尼格魯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琳達(Linda Dalianis)問詢:「所以,如果一個人同意DMV的觀點,就能得到車牌?」法官孔博伊(Carol Ann Conboy)則反問:「何為好品味?這看起來是辯論的核心。」
支持DMV決定的高級助理總檢察長海德則認為,2010年拒絕蒙特尼格魯個性車牌的決定是對的,蒙特尼格魯的個性車牌短句好像整個員警系統都道德淪喪。在對COPS R GR8影射「警察偉大」這樣的車牌為何被批准的質問中,海德則回應不同的人決定也不同。
法官希克斯質疑,法院怎麼可以限制一個人擁有自己觀點的能力。海德回應,蒙特尼格魯的車牌偏好是一種斷言,而不是一種見解。法官表示,COPSLIE 是被政府監管並抑制的政治言論,決不能執行這個規定。
蒙特尼格魯表示,他對法院會判DMV的規定無效充滿信心,儘管他的案子達到最高法院這一步,唯一的原因是因為司法腐敗。他也承認,自己曾兩次被捕,但沒有說因何原因。
法官沒有表明,他們何時會做出裁決。
(責任編輯: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