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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水米如再犯 撤糧商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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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7日電)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今天說,生產山水米的泉順已被罰3次,明年9月17日以前如再被裁罰一次,將撤銷糧商執照。

農糧署被媒體質疑將今年第3季米抽驗結果比往年延後公告,有包庇糧商之嫌,緊急發布新聞稿澄清。

新聞資料公布8件違規情節重大資料,有產品所標示米種對照內容物一粒也沒;或僅少量與標示米種一樣;混充低價越南米的泉順又再榜上有名,以等外米混充一等米。

由於第4季抽驗結果明年1月才公告,已被開罰3次的泉順,第4季若再違規,計不計入今年度裁罰次數,將涉及累犯業者是否持續持有糧商執照,受關注。

農糧署表示,今年9月18日起適用新版「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份裁量作業要點」,泉順在8月份擴大抽驗時,已因品種及產地違規,在9月23日被裁罰2次,第3季這次裁罰(「山水鴨先知長糙米」品質規格的碎粒分析值9%,超過包袋標示CNS 1等的標準4%),為第3次裁罰。

農糧署強調,到明年9月17日止的一個年度內,只要泉順再被裁罰一次,累計一年內4次,將撤銷糧商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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