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商業周刊》報導9款市售乳品含禁藥,其中7款檢驗合格後,農委會22日表示,第8款乳品「比菲多可可好朋友」,止痛劑、塑化劑等藥品檢測皆合格。而比菲多公司22日下午按鈴控告《商周》。《商周》則表示,按照程序處理。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除了檢驗塑化劑、雌激素、抗憂鬱劑外,原動物用藥檢驗81項增加到86項,已檢驗完48項,包括氯黴素、磺胺劑及Quinonone類等均未檢出,其他項目仍在檢驗中,結果將在週一公布。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等資料。姜郁美指出,食藥署已函《商周》及銘傳大學副教授陳良宇限今(23)日下午4時前,寄出檢驗數據、報告及所有分析結果。
否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予5千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處分,開罰後繼續催繳,一案一罰。至於資料內容正確性另外開罰,《商周》可提異議。食藥署長葉明功則表示,如果衛福部收到《商周》報告,確認有假報導狀況,不排除動用〈刑法〉225條提告。
姜郁美也澄清,動物用藥或濫用、誤用藥物都做檢驗,所以檢驗多達86項,不是48項。並不像陳良宇所言只做正面表列,沒做負面表列部分,不該用的藥還是做檢驗。而代謝物根本沒有標準品;學者專家也說,代謝物代表性並不是反推就行,必須與《商周》釐清檢驗方法。
對於陳良宇稱,儘管他驗的是代謝物,不是殘留藥,他也承認檢驗手法粗糙,但最終還是驗到禁藥。姜郁美說,「代謝物就應該稱為禁藥嗎?因為禁藥是有一個定義。必須看他的檢驗報告做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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