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2日電)環保署今天說,台灣代表團長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參與COP19氣候變遷會議的周邊會議,會中分享台灣環教法政策執行經驗。
台灣在民國100年6月5日正式實施「環境教育法」,成為繼美、日、韓、巴西之後全世界第6個、亞洲第3個實施環境教育法的國家。
台灣行政院代表團參與在波蘭首都華沙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9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9次締約國會議(UNFCCC COP19/CMP9)」,代表團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葉欣誠,20日晚間應以色列環境部、猶太國家基金及印度氣候變遷暨永續發展與公眾領導國家理事會等單位之邀,參加周邊會議。
葉欣誠以「台灣氣候變遷科技、政策與教育之整合調適策略」為題,說明台灣環保署推動氣候變遷策略及氣候變遷環境教育的整合思維與架構。並以台灣為全球第6個具備環境教育法的國家政策為例,展現台灣在公眾參與及提升全民氣候變遷意識的具體政策執行力。
葉欣誠會中介紹台灣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說明台灣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發展願景、策略及階段目標。並以台灣陸續完成舉辦公民咖啡館與全國氣候變遷會議,促進公眾參與及提升全民意識經驗,分享環境教育及其應用對公眾深入參與的重要性。
環保署轉述,主辦單位對台灣成功推行氣候變遷環境教育的整體規劃感到高度興趣,並認為可作為解決國際永續調適政策問題,提供示範。
環保署認為,台灣在這場周邊會議扮演先進國家角色,以整體營造概念政策,分享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發展案例,台灣因應氣候變遷的政策作法,在國際社會中已具代表性及標竿性。
環保署希望,未來可持續透過國際合作,將台灣的綠色永續及全民參與氣候變遷議題經驗與成功案例促進國際交流,實質提升台灣國際形象及綠色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