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新頒《移民法案》 議會通過後明年生效(一)
【大紀元2013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連禾英國倫敦綜合報導)英國政府於今年10月10日推出了新的《移民法案》,以完善移民制度。這是進入21世紀以來第六次針對移民制度的立法。新推出的《移民法案》長達100頁,包括66個條款和8個附件,以及內政部的解釋說明和詳細備忘錄。該法案的主要目的是,改革遣返和上訴制度,加速遣返過程;中止濫用《歐洲人權公約》第八條對家庭和私人生活權利尊重的規定;防止非法移民使用和濫用英國的公共服務以及勞動力市場。新法案已通過下院一讀,即將進行下院辯論,預計在本屆議會第三次會議完成上院辯論,於明年4月獲得皇家御批。
圍堵非法移民 建立公平的移民制度
英國聯合政府自2010年執政以來,對入境規則進行了改革,今年進入英國的淨移民數量已比2010年的歷史峰值下降了1/3。儘管如此,現行體制中仍存在著很多漏洞:十多年來,進入英國的外國人很容易非法滯留,並恣意使用英國的醫療服務和其它是福利制度。而每年高達7萬樁的移民案件上訴過程,導致驅逐和遣送這些非法移民的過程漫長,耗資巨大。內政部認為,目前的情況對依法納稅的英國公民以及合法移民而言,都是不公平的,新的移民制度亟待引進。
英國移民部部長兼國會議員馬克‧哈珀先生表示:「公眾期望的是對英國公民和合法移民都公平的移民制度,是對濫用移民政策和蔑視法律者能實施強硬措施的移民制度。」
這次立法推出一系列措施,旨在令移民官更容易找出非法移民、遣送非法移民,並使非法移民在英國的生存環境更加困難。哈珀表示:「法必須站在尊重法律的公民的一邊,而不是縱容那些破壞法律的非法移民。本次的移民法案將停止移民濫用他們無權使用的英國公共服務,減少英國對非法移民的吸引力,加大驅逐遣返在英國無權居留的非法移民的力度。」
簡化簽證決策 加速非法移民遣返
英國現行的移民制度在遣返移民之前,需要首先決定其移民身份,隨後才能對是否遣送該移民作出進一步決定。這就產生了多個決策點,也賦予了移民多次上訴的機會。非法移民也充份利用這樣的機會,提交虛假上訴,阻撓遣返過程,延緩離境時間。《移民法案》制定了著重減少官僚程序的措施,簡化行政決定環節,從而減少非法移民的上訴機會。新立法通過後,內政部將對移民的身份和是否遣送作出一次性決定。一旦作出拒簽遣返決定,便立即通知該移民無權在英國居留,並限時離境。
內政部鼓勵非法移民自願離開英國,對於明確接到內政部限時離境的通知而不遵守的移民,內政部將通過移民執法部門強行遣返。這種簽證和遣返一次決策適用的移民包括:
1)在英國境內申請延簽者。
2)未申請延簽,但其擔保機構發給內政部的信息導致該移民的居留身份喪失。
3)被移民官員發現的非法移民。
如果移民因政治避難、人道主義保護或歐盟自由流動原因,而認為有權居留英國,移民有義務通知內政部。內政部建議,根據以上原因希望居留英國的移民,應儘早諮詢專業移民律師的意見。如果移民最終被內政部移民執法隊發現並拘留,之後才向內政部聲明自己有權因上述原因居留英國,內政部很可能先遣返該移民,然後考慮其居留申訴。內政部表示,如果移民能在被移民執法隊發現並拘留之前,提出自己的居留申請,是有機會獲得內政部許可的。
內政部相信,簡化的決策制度將會減少拒簽和遣返環節之間的行政性延誤,減少移民上訴機會。此決策制度簡化措施將於明年夏季起開始執行,政府將推出指南和培訓,確保措施實施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