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昆省少女開車看手機地圖撞死台灣客
【大紀元2013年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昆省一名持實習駕駛執照(P-plate)的女司機在時速80公里的公路上開車看手機地圖,結果撞死一名台灣來的採摘水果工人。事發五個月後,該女居然再次因開車看手機被警察開罰單。但是她卻逃避了進監獄的處罰,日前法庭只判其30個月緩刑。
據《信使郵報》報導,現年19歲的霍普(Meghan Hopper)於2012年7月7日疏忽駕駛,撞死台灣來的採摘水果工人、25歲的楊陳川(音譯:Chen-Chuan Yang),並導致30歲的吳鈞君(音譯:Kwan-Jun Wu)重傷住院1個多月。
布里斯本地區法庭法官波汀(Hugh Botting)說,霍普當時注意力分散的事實,突顯了「現在人們開車看手機這種行為的普遍性」。
女檢控官艾爾沃德(Julie Aylward)說,霍普看起來「極其缺乏領悟力」,就在事發五個月後的12月12日,她再次因開車查看谷歌地圖被警察罰款。她說:「這種行為的潮流令人不安,特別是在這個案例裡,其後果是致命的。」
艾爾沃德說霍普對駕駛的漫不經心已有歷史。這次事故的三個月前,她還發生一次撞車事故,而且她逃離了現場,就在此前一天,她還因沒有在車輛上顯示P牌遭罰款。
法官說,威懾和譴責很重要,讓全社會「明確」譴責那些危險駕駛者。
事發時霍普只有17歲,當日她開車前往卡布爾徹(Caboolture)火車站接一個朋友,晚上9點50分左右,她在時速80公里的比爾巴朗路(Beerburrum Rd)上低頭看手機上的地圖。她的左邊輪胎在撞到人之前,已在草地邊緣上留下了至少20米長的痕跡。
法官說,「社區要求」在有其它選擇的情況下,不要把無犯罪記錄的年輕肇事者送入監獄。法官宣判霍普30個月緩刑處罰,禁止駕駛3年。
(責任編輯:瑞木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