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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醫官呂孟穎 桃檢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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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國人囑目的已故陸軍下士洪仲丘案,醫官呂孟穎、何姓駕駛在送醫過程被指沒開警示燈,車速太慢等,桃園地檢署14日以醫官呂孟穎、何姓駕駛在送醫過程與洪仲丘死因沒有因果關係,做出不起訴處分。
前269旅醫官呂孟穎、醫護車一兵駕駛何承錚在洪仲丘送醫過程中,擔任隨車醫官與駕駛,當時洪仲丘送到醫院時體溫達攝氏44度,昏迷指數4,隨即又被轉送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急救。

檢方根據軍高檢國軍法醫中心鑑定報告、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報告,認為洪仲丘死亡原因為過度體能操練,運動型中暑、多重器官衰竭,並非肇因於送醫救護過程的措施失當,或是駕駛未開救護車蜂鳴器所致。

桃園檢方表示,根據鑑識報告內容,顯示呂、何兩人在送醫急救過程,與洪仲丘的死因並無相當因果關係。

解剖法醫證詞,表示洪仲丘因中暑造成控溫中樞失調,而在送醫過程中,也發現洪仲丘出現罵髒話的腦病變癥狀,顯示身體狀況非常嚴重,與醫官施救行為無關。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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