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中自學生 升大學鬆綁
【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2日電)103學年度各大專升學管道,將開放高中職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自學生)參加,不用再等20歲取得同等學力。
在100學年度教育部開放高中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前,高中自學生必須等20歲,才能參加同等學力鑑定,等於晚一般學生2年。
當初第一批向政府申請高中自學的學生,今年即將畢業。按照規定,完成3年實驗教育並通過學力鑑定、取得證明,就可以直接報考大學,包括參加學測、申請入學、指考等。
教育部指出,如果招生學校以自學生沒有高中在校成績為由拒絕受理申請入學,就有違法之虞,可向教育部申訴。
今年各大招生管道修訂規則時,將陸續納入自學生。例如日前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布招生簡章,即新增「第15款」入學資格,讓自學生可以報名指考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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