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布朗簽署限制移民羈押法
【大紀元2013年10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於週六(10月5日)簽署了限制移民羈押法,該法律禁止州府和地方執法部門僅僅因為非法移民身份而將其羈押。上月,舊金山市議會一致通過了類似的「程序正義」法案,於本次布朗簽署的法律相呼應。
新法案AB4由來自舊金山選區的眾議員阿米亞諾(Tom Ammiano)提出。AB4法案與州長布朗在上星期簽署的允許無證移民獲得加州駕駛執照的法律一道,這一系列法律改變了加州處理移民問題的方式。
布朗在一項聲明中稱:「當華盛頓在移民問題上舉棋不定之時,加州走在了前面。」
去年布朗否決了阿米亞諾提出的類似的「信任法案」,否決的理由是法案不允許警方對有嚴重犯罪記錄的人進行羈押,從而可能將其遣返的酌處權。新法案針對這一問題,列出了一個嚴重重罪的長長的單子,有這些犯罪記錄的非法移民當局可以將其處以移民羈押。
支持法案的「國慶勞動者阻止網絡」(National Day Laborer Organizing Network)的執行主任阿爾瓦拉多(Pablo Alvarado)表示,形勢在變化,這一歷史性的法案標誌著根據移民狀態定罪的日子一去不返了,該法律也反對地方警力在移民執法中起作用。
聯邦「社區安全」計畫要求縣警長對即將釋放的非法移民進行羈押,以便聯邦當局接管他們,並可能將這些人遞解出境。
新法案之所以獲得支持,部分是因為許多無證居民即使是犯罪的目擊者甚至受害者,他們都害怕與當局說話。這項聯邦計畫導致這些無證移民即使遇上了暴力犯罪,也不敢打911報警,因為結果是他們自己被關起來。
移民法改革的支持者將這些例子作為加州應該退出這項聯邦計畫的依據。康乃狄克州今年也通過了類似的法律,很多的市/縣,包括聖塔克拉拉縣,已經禁止地方警察配合聯邦進行移民羈押。
法律通過之後,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屆時全加州都將禁止配合聯邦的無證移民羈押。
加州有上千萬的移民,占全國國外出生人口的1/4。2008年以來,因「安全社區」被遣返的28萬例案子中,加州占35%。
週六(10月5日),全國40個州超過150個城市舉行了敦促國會儘快實施移民法改革的遊行和集會。
州長布朗同時簽署的移民相關法律還包括:允許加州的非法移民成為律師,以及有南舊金山選區的穆林(Kevin Mullin)眾議員提出的,將威脅向當局舉報非法移民的行為視為敲詐起訴的證據法案。
(責任編輯: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