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日表示,消費者向NCC投訴的案例中,多表達對電信公司的服務內容不滿;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近期將要求各電信業者開始落實7天試用上網服務,經由實際體驗,以免解約產生違約金等相關問題。
NCC指出,8月行動通信申訴案件以通訊連線品質、申裝、異動、續約、違約金等問題最常見,為強化通信服務消費爭議案件的處理實效,進一步規劃新設「通信服務爭議處理科」,預計10月底開始運作,將設置科長1人、統計分析/調處評議/爭議檢討3人、法律專才1人、行政事務1人及受理申訴3人,共計9人,除受理申訴/統計分析/爭議問題檢討及研提改善方案之外,同時安排消費爭議個案調處機制。
通訊服務爭議的個案調處作業方式將採二級制,由業者組成的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進行第一級調處,如未能達成協議,再由NCC進行第二級調處,民眾對於使用上有任何不良感受,都可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向NCC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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