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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光劑
【大紀元2013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衛生局於食品材料行及雜糧行抽驗市售棉繩,100%螢光增白劑呈陽性反應。因棉繩係一般商品,國人習慣使用棉繩綑綁食材,如粽子、東坡肉等,為維護民眾健康,衛生局已函請相關食品從業公會,切勿使用含螢光增白劑之棉繩,作為食品容器或食品包裝直接接觸食品。
桃園衛生局表示,螢光增白劑是一種合成的染料,具有增白的效果,常被用於紡織、製紙、肥皂及清潔劑中。雖然螢光增白劑的毒性,至今尚無定論,但對嬰兒、皮膚敏感的人可能會造成皮膚過敏症狀,且法規規定與食品接觸之器具、容器及包裝,均不得檢出螢光增白劑。
提醒食品業者,凡製造、販售及使用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另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6條規定,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有其他足以危害健康之情形,亦不得製造、販售及使用。違反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衛生局呼籲,為維護您的健康,平時應選用合格之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盛裝食品,避免使用棉繩直接綑綁食材,且拒絕購買來源不明或色澤太過鮮豔、失去自然顏色的產品,其所購入之食材及器具,也應徹底洗淨後始使用。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