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立法院監聽調閱專案小組決議,將檢察總長黃世銘通聯紀錄納入調閱文件。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說,黃世銘有權利決定是否提供。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監聽調閱專案小組昨天開會,決議通過可調閱包括黃世銘自民國99年上任後,進入總統府及官邸會客紀錄;特偵組成立以來,總機及黃世銘、檢察官楊榮宗與鄭深元、檢察事務官何其非與林芳怡自上任後通聯紀錄。
黃世銘昨天透過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表示,通聯紀錄是個人隱私權範圍,調閱通聯紀錄於法不合,將不會提供。至於監聽調閱小組調閱其他資料部分,依法律規定處理。
羅瑩雪會前受訪表示,黃世銘自己有權利決定是否提供通聯紀錄,其中多少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憲法爭議,她對此不便評論,「如果他本人同意就合法」。
至於若黃世銘拒絕提供通聯是否合法,羅瑩雪表示,要看他以什麼理由拒絕。媒體問是否有違憲之虞,羅瑩雪說,具體狀況等看到資料再說,其他資料轉由各機關自行衡酌法律處理。涉及總統通聯、官邸紀錄的爭議較多,她不便置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進行「名人搶子新聞事件相關民法修正草案」,邀請羅瑩雪、司法院副祕書長姜仁脩等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