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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原則同意台北市政府等單位建議,將新店溪青潭堰公告為重要取水口,禁止在取水口以上集水區內養豬。
新店溪青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面積717平方公里,涵蓋區域包括新北市新店區、石碇區、坪林區、雙溪區及烏來區等,保護區內的取水主要供應直潭淨水廠及長興、公館淨水場,供水區域包括台北市、新北市的新店、中和、永和、三重、汐止等地,受保護的供水人口高達346萬人。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出,為維護大台北地區346萬人的自來水水質,台北市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建議環保署依自來水法第11條規定,公告新店溪青潭堰為重要取水口,禁止在取水口以上集水區內養豬。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說明,由於此集水區前已完成養豬拆除補償,且目前也有其他法令禁止養豬,所以環保署原則同意辦理公告新店溪青潭堰為重要取水口的預告及公聽作業。
環保署表示,目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已全面禁止保護區內養豬,但基於污染預防精神,環保署後續仍將另依自來水法相關規定,公告新店溪青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為重要取水口以上集水區。
一旦公告後,保護區內養豬行為除可依都市計畫法裁處外,也可依自來水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