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稽查違法食用油 下架1261瓶
【大紀元2013年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縣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18日上午動員13名工作人員及志工到販售場所稽查,針對大統長基食品廠生產不當添加、標示不符食用油品下架回收,截至10月18日中午,總計稽查輔導35家販售業者,下架涉嫌違法食用油品1261瓶,販售場所稽查工作持續進行中。
衛生局指出,彰化縣大統長基食品廠生產之特級橄欖油產品標示宣稱「100%特級橄欖油」,卻疑似混雜其他油脂,並有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之情形,經查銅葉綠素為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美國、歐盟、紐澳、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國際規範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著色劑,惟各國均未准許食用油脂產品中添加銅葉綠素,我國規定亦與國際規範同步。
衛生局說明,銅葉綠素每日攝取容許量(ADI)為每人每公斤體重15 mg,以60公斤體重計算為900mg。如宣稱100%橄欖油品,即不得摻雜其他油品混充;至於調合油品標示,除其成分應依各別油脂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排列標示。
銅葉綠素是法規准用之食品添加物,可用於口香糖及泡泡糖、膠囊狀、錠狀食品,但不可用於食用油之中,該等油脂產品添加銅葉綠素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法可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如業者長期惡意摻雜其他油品混充,情節重大者,係違反同法第15條所稱「攙偽或假冒」,依同法第49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局長羅財樟呼籲食品業者應依規定標示,並要求轄內販售大統食用油之業者應規定確實下架退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責任編輯:呂美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