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7日電)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今天邀集大統長基食品廠及各大型連鎖通路商代表研商,大統同意消費者可憑發票或收據等憑證退貨 。
消保官李大鵬表示,在大統公司發生油品問題後,由於新北市人口最多,應是主要消費市場,為保障消費者權利,今天下午邀大統公司及各大通路商研商問題食用油品退貨機制。
他表示,大統公司由蔡姓人員出席並參與協商,由於不斷與總公司電話回報,使得整個協商過程持續到傍晚5時30分,才有明確決定。
他說,大統公司同意所生產各類食用油品,消費者均可憑各油品容器、購買發票、購買收據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向原購買大賣場、便利商店或雜貨店等通路商辦理退貨。
他指出,消費者若不便向原通路商辦理退貨,或不知向哪一家通路商辦理退貨,可撥打0800066200、(04)7910156、(02)82282109等電話詢問最便捷退貨方式與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