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重陽禮金簽個資 中市將檢討
【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5日電)台中市重陽節禮金發放,要求老人家領取時需簽署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市議員蔡雅玲認為不妥,中市民政局表示,將會檢討。
個資外洩新聞時有所聞,蔡雅玲今天在台中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指出,各區公所要求老人家領取重陽節禮金時,一定要簽署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讓不少老人很害怕,擔心沒簽不能領錢,但簽名後資料有被濫用之虞,簽署的時間非常不當。
蔡雅玲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規定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蒐集者名稱、目的、個資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但各公所趁著重陽節禮金發放現場,要求老人家簽署的同意書並未載明利用期間,「是否簽一次就吃到飽」?她要求民政局進行檢討。
台中副市長黃國榮則回應,會提醒公所注意,並對市民及公務員加強個資保護宣導。民政局長王秋冬對於這項個資使用書未敘明使用期間也認為不妥,承諾將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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