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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第三度倒閣案 通過機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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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1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倒閣案,但倒閣案須至少57名立法委員贊成,民進黨僅40席,通過可能性低。

民進黨團對江宜樺提不信任案(倒閣案),立法院14日將開全院委員會審查,15日記名投票表決。

這是立法院第3次,也是這屆立法院第2次處理倒閣案。

民國86年國民大會修憲,賦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倒閣權。88年立法院首次處理倒閣案,民進黨及新黨籍立委分別對時任行政院長蕭萬長提倒閣案,但兩案表決都不通過:民進黨、台灣團結聯盟去年9月也對時任行政院長陳冲提倒閣案,同樣未通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倒閣案須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才通過。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通過倒閣案須至少有57席立委贊成。國民黨目前掌握過半數的65席立委,民進黨籍立委僅40席,雖然台聯黨團也表示將對倒閣案投贊成票,但仍不足以促成倒閣案過關。

若這次倒閣案未過,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1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倒閣案。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委選舉。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不信任案應於院會報告事項進行前提出,主席收受後應即報告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不信任案提出經72小時冷卻期後,立法院須在48小時內完成全院委員會審查,及提報院會記名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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