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8日電)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發放上限將下調至1.2個月,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表示,國營事業員工覺得很委屈可以體會,會與員工再溝通。
立法院昨天朝野黨團協商達成共識,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且不得超過1.2個月,其中台電、台水、中油及台糖等4家公司自100年度起生效。
施顏祥上午出席經濟部促進投資擴大招商推動會議時表示,昨天朝野協商的結論與經濟部原來想法很接近,只是時間點提早,並把績效獎金調降目標具體化。
他重申,尊重朝野協商的結論,任何結論經院會通過後變成正式決議,行政部門都有遵守的義務。
施顏祥提及,過去一段時間經濟環境不是很好,任何公務體系包括國營事業應苦民所苦、與民同在。
由於績效獎金從現行最高可領2.6個月下調至1.2個月,施顏祥認為,轉變很大,且各個國營事業情況不太一樣,會牽涉到行業別、政策因素等問題。
施顏祥強調,若干員工覺得很委屈可以體會,經濟部會好好跟他們溝通,特別是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的工會都是自己的員工。
他並表示,「社會的氛圍大家了解,經濟的困難大家也要共同來承擔」,可以預期工會反彈很大,因為無論是行業別或適用年度的問題,員工會覺得委屈,經濟部會與工會再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