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長:海岸法草案明確界定領海
【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7日電)有立委指政府公告領海基線對釣魚台等地標示不清,外交部長林永樂今天說,內政部海岸法草案中有明確界定,已送立法院審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中詢問,越南「海洋法」將西沙群島及南沙群島列為轄區,但台灣自己公告的領海基線也不清楚,未標示黃岩島、釣魚台及南沙群島的地理坐標,且未規範金門、馬祖的領海基線,外交部對此有何作為?
林永樂說,內政部通過的「海岸法」草案中有明確界定,包括太平島,已送立法院審議,會再與內政部溝通;另一方面,越南的「海洋法」適用範圍,有提到西沙群島及南沙群島,但也是概括性,未註記島嶼或經緯度。
他說,外交部去年就針對「海洋法」一案向越南抗議並重申主權,並約見越南駐台代表,未來也會持續表達立場。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網頁,2009年11月修正的「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限」,「台灣本島及附屬島嶼」一欄未列金門、馬祖,另雖列出「釣魚台列嶼」,但未標示坐標。
在「南沙群島」一欄,僅註明「在我國傳統U形線內之南沙群島全部島礁均為我國領土,其領海基線採直線基線及正常基線混合基線法劃定,有關基點名稱、地理坐標及海圖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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