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防部:懲處制度研議增降階減俸
【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7日電)國防部今天說,針對重大不良犯行及汰除人員,或意圖藉酒駕、小過不斷方式達到提前退伍者,研議給予降階或減俸處分。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上午受訪時表示,相關作法仍須縝密研究規劃。
媒體報導,國防部為讓軍中汰劣留優,並讓軍人終身俸制度公平合理化,研擬未來軍、士官若失職或違法犯紀,除維持現有法辦和記過調職處分外,還將祭出降階、減俸的重懲。
羅紹和指出,為使軍職人員退伍後照護更為合理,及符合社會大眾所期待的公平正義原則,國防部將蒐整先進國家有關軍職人員降階、減俸的作法,供後續研議參考。
據現行「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懲罰種類,軍官有撤職等5類、士官有降級等7類、士兵則有8類。
國防部官員指出,軍官若遭撤職,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不發退除給與。另外,條例中也明定軍人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權利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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