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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
【大紀元2013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萌騫台灣南投報導)南投市南陽公園原為停車場用地,卻做為公園使用,廢棄的違章公廁成為髒亂來源,一再受抨擊,南投市公所日前行文主管單位南投縣政府,請縣政府拆除廢棄的公廁,維護市容觀瞻;並請縣政府變更為公園用地,或回復停車場,以提昇環境品質。
南投市公所指出,南陽公園的土地及地上物均屬南投縣政府所有,目前編定為停車場用地,實際則是有樹木遮蔭及涼亭的小公園,上面並有一座82年由民眾黃德富及廖朱寅捐贈的公廁,屬無照又無水電的簡易廁所,已廢棄多年,卻還有人使用,導致髒亂問題無法根絕。
南投市公所曾和南投縣政府協議,同意將南陽公園納入公園清潔範圍,委外打掃,但卻無權處分違章的廢棄公廁,經過市所的市務會議討論,決議請南投縣政府拆除廢棄公廁,也建議如果不依法回復停車場使用,則請變更為公園用地,並編列預算改善南陽公園公廁及周邊設施。
南投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科長吳志浩表示,南陽公園內廢棄公廁的拆除問題,將和使用管理科研議後再決定如何辦理;至於變更地目為為公園用地,因民眾目前已做為公園使用,將比較能符合民意,但需等都市計畫科下次檢討時才能辦理。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