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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清潔用品 標示3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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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家家戶戶除舊佈新進行清潔大掃除,桃園工商發展局聯合消保官於1月份進行相關市售清潔用品之抽查,結果發現200件商品中有64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32%,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以免權益受損,對於標示不清(不全)之商品,更應響應政府實行商品標示法規定,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桃園工商發展局及消保官於1月份派員至縣轄內各大賣場、購物中心、五金百貨等12個陳售地點,抽查清潔用品,包括清潔劑、掃把、畚斗、拖把、抺布、水桶、刷子等商品200件,稽查結果如下:

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的商品共有64件,不合格率32%。商品之缺失,以未標示製造日期佔比率最高(22.5%),未標示製造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者次高(22%),若發生消費糾紛,恐求償無門。依販售場所,五金百貨行不合格率最高(44件不合格,22%),而購物中心抽查結果合格率最高。依商品類別,以掃把、畚斗及刷子不合格44件最多(佔22%)。

工商發展局表示,清潔用品為家家戶戶必備的商品,也是民眾選購時容易輕忽的商品,選購前仍應看清楚是否有中文標示名稱、製造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間、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項目。

提醒民眾要使用任何強酸強鹼清潔劑時,一定要戴上塑膠防水手套,避免直接接觸皮膚可能產生灼熱、劇烈疼痛、紅腫、麻刺感及起水泡,嚴重可致皮膚組織壞死之情形,不慎接觸時,則應以清水沖洗接觸部位30分鐘以上,嚴重或面積大者,更要及時送醫檢查治療,同時應注意環境通風,以免在密閉空間吸入高濃度化學物質(如氫氟酸),造成呼吸道燒傷。(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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