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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大紀元2013年0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台灣嘉義報導)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了讓民眾安心的過年,針對有關報載9成米粉充斥玉米澱粉等情事,疑有產品標示不實之情形,加強查察市售米粉標示情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自1月29日起,衛生局已查核轄內12家大賣場等販售業者進行假米粉標示查核,並查獲1件標示不實,業已案移所屬縣市衛生局查辦。
衛生局今日也進一步針對本市唯一米粉製造場所進一步查察原料加工流程,經查該廠商製造米粉以玉米澱粉及小麥澱粉為原料,產品標示符合規定。
目前市面上所販售之米粉基於消費者口感,在使用添加玉米澱粉的米粉,不容易煮糊、煮斷,亦可讓米粉耐蒸煮,口感Q彈,但添加物之正確標示,應標示清楚,以免欺騙消費者。
目前市售包裝米粉,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內容物為二種或二種以上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之,且如食品內容物添加有食品添加物,依據該法第17條規定,也須詳實列示所含食品添加物名稱。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將針對市售包裝米粉之標示情形持續進行稽查,如經查獲有標示不實之情況將依法進行處辦。同時呼籲消費者在選購市售包裝食品時,應先看清楚標示內容,依個人需求來選擇,並拒絕購買標示不完整或標示不明之產品,以確保消費者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