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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幼兒娃娃車 1/3超齡需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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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為保障學齡前1到5歲幼兒行車安全,台中市調查791家幼兒園共600多輛娃娃車,其中車齡超過10年的占了1/3。市府教育局表示,200多輛超過10年的超齡娃娃車,須在102年12月31日前汰換完畢,否則將廢止車輛核准。局長吳榕峯也呼籲家長,一起擔任幼童安全的防護守門員。

台中市在縣市合併推動幼托整合後,首度確立〈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並依照第四條規定,出廠年限超過10年的幼童娃娃車需汰換,並從101年1月1日實施,限2年汰換完畢。

根據調查,中市200多輛逾齡的娃娃車,最高有15年車齡。吳榕峯表示,逾齡娃娃車如果逾期沒汰換,將廢止使用牌照,不得再載送幼兒;另外也將通知監理機關註銷幼童專用車牌照。

吳榕峯也指出,由於還有1年過渡期,過去稽查結果,發現違規者,多數因為滅火器材未依照規定放置,未來會加強監督業者,落實車輛消防安全設備。

至於有關幼童專用車車型、規格、安全設備及其他設施,教育局說,這部分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而相關規定,除了車身顏色及標識,應依教育部公告辦理外,駕駛座兩邊外側,應標示幼兒園設立許可字號、幼童專用車車號、出廠年分及載運人數,並不得增加其他標識或廣告。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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