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以房養老審查 長者月領類年金
【大紀元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8日電)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今天說,「以房養老」試辦計畫特色是社福概念,參加者每月領取「類年金」,若失能由政府負最後責任。
對於攸關參加者每月可領取多少金額的精算表,薛承泰表示,施行對象可能參加的年限到底要估20年或30年,和不同縣市參加者的房地產價值不同,是最終考量精算表的兩大關鍵。
他說,加上其他考量因素,光是每種情況的參加者都可能精算出10到20種組合,計算非常複雜。
行政院上午將審查內政部「以房養老」試辦計畫,計畫將開放全國100個名額,只要是65歲以上、無繼承人的長者,若自有房產不超過各縣市公告中低收入戶不動產公告現值的門檻,都可向內政部提出申請。
薛承泰表示,有別於香港、新加坡商品模式,台灣「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強調社福的概念,藉由活化老者的不動產,同時又能住在房產中安老,每月領取「類年金」,讓長者多了一項養老的選項。
「以房養老」的另一項特色是政府長照計畫將介入,薛承泰指出,對於參加試辦計畫後發生失能的長者,政府將負最後責任。
他表示,「以房養老」試辦計畫施行日期將待今天審查後才能確定,若試辦情形良好,將進一步修訂相關法規和擴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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