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培優異的資質和使用技巧敗壞這些天賦之間的界線,或許不是一直都很明確。起初,賽跑選手是沒穿鞋的,穿上第一雙跑步鞋的人說不定曾被指控汙染了比賽。又倘若每位選手都穿上跑鞋,跑鞋則是突顯而不是模糊賽跑想要展現的卓越;而當初的指控就是不公平的。那麼,運動員用來增進表現的種種設備沒辦法一概而論,蘿西.路易茲靠著溜出隊伍去搭一段地鐵,而贏得一九八○年波士頓馬拉松大賽冠軍,大會發現事實後立即撤銷她的頭銜。更棘手的案例則介於跑步鞋和地下鐵之間。
設備上的創新是一種改善,總是帶來這到底是改進還是模糊參賽重要技巧的問題,可是身體上的增強似乎被視為最困難的問題。贊成身體上增強的人辯稱,藥物和基因干預跟運動員改變自己身體以增進表現的其他方法沒有什麼不同,像是運用特殊飲食、多種維他命、健康營養點心、不需處方的營養補給品、嚴格的常規訓練,甚至手術。老虎.伍茲以前的視力極差,看不到視力檢查表上大大的E字,於是他在一九九九年進行雷射視力矯正手術來改善視力,接下來便連贏五次比賽。
視力手術的治療性質使人很容易接受。但要是伍茲原本就有正常的視力,而想要變得更好呢?或者假設,就跟實際情形一樣,雷射手術使他的視力比一般的高爾夫球選手更好,那會使這個手術變成非法的身體增強嗎?
答案端賴高爾夫球選手改善視力是會更能完善或是扭曲高爾夫球比賽最需要的才能和技巧。贊成身體上增強的人在這個範圍內說得沒錯:「高爾夫球選手視力改善的合法性不必取決於所使用的方法──無論是手術、隱形眼鏡、眼部運動,或大量的胡蘿蔔汁。」如果身體上的增強是因為扭曲和凌駕天賦才令人不安,這樣的問題不是藥物和基因改造才有,類似的異議也能用來反對我們通常接受的身體改善,像是訓練和飲食。
一九五四年,羅傑.班尼斯特成為第一個在四分鐘以內跑完一英里的人,他的訓練包括了當他還是醫學院的學生時,就常利用在醫院工作的午休時間跟朋友一起練跑。以今天的日常訓練標準,班尼斯特大概也曾赤腳跑步。耐吉公司希望改善美國馬拉松跑者的表現,目前在奧勒岡州波特蘭市一個密封的「高地屋」進行高科技訓練實驗。分子過濾器能從屋子裡除去足夠的氧氣,模擬出海拔一萬二千到一萬七千英尺高度的稀薄空氣,五位大有前途的跑者應聘住在高地屋裡四到五年,以測試耐力訓練中的「高原低氧訓練」理論。跑者睡在跟喜馬拉雅山一樣高的海拔,以增加生產攜帶氧氣的紅血球,而這正是耐力的關鍵因素。跑者在海平面的高度訓練(每週跑一百英里以上),便能將肌耐力激發到極限。高地屋還安裝了監測運動員心跳速度、紅血球數目、耗氧量、荷爾蒙濃度和腦波的設備,讓他們能根據生理指標決定訓練的時間和強度。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試圖決定是否禁止人工高海拔訓練。奧委會已經禁止運動員藉由其他增加紅血球濃度以提升耐力的方法,包括輸血和注射紅血球生成素(EPO),那是由腎臟產生能刺激製造紅血球的荷爾蒙。這是一種人工合成的紅血球生成素,原本研發出來是要幫助洗腎的病患;如果長跑者、自行車選手和越野滑雪選手非法用來增強表現,恐怕早已大受歡迎。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二○○○年雪梨奧運,開始檢測選手是否使用紅血球生成素,但是新的紅血球生成素基因療法可能證實比人工合成的更難檢測出來。以狒狒做研究的科學家找到了方法,能植入製造紅血球生成素基因的新複製品,不久以後,基因改造的賽跑選手和自由車選手,也許在整個賽季甚至更久,都能自行產生高出正常值的紅血球生成素。
道德難題來了:如果注射紅血球生成素和基因改造都會引起大眾的反對,為什麼卻不反對耐吉公司的「高地屋」呢?兩者對運動表現的效果是一樣的——利用提高血液攜帶氧氣到肌肉的能力,以增加有氧耐力。睡在空氣稀薄的密封房間裡使血液濃稠,比起注射荷爾蒙或是改造一個人的基因,似乎沒有比較高尚。二○○六年,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的道德小組遵循這個邏輯,決定將使用低氧房間和帳篷(人工「缺氧設備」)者視為違反「運動精神」。這個決定也引起了自行車選手、賽跑選手和販賣設備的公司紛紛抗議。
假如某些增強表現的訓練方式很可疑,那麼某些飲食習慣也一樣會造成問題。過去三十年間,美國國家足球聯盟的美式足球員體型明顯增大。一九七二年的超級盃,攻擊線鋒的平均體重已經高達二百四十八磅(一百一十二點五公斤)。到了二○○二年,超級盃的攻擊線鋒平均重達三百零四磅(一百三十七點九公斤),而達拉斯牛仔隊自誇國家足球聯盟首位四百磅(一百八十一點四公斤)的球員絆鋒亞倫.吉布森,正式登記有四百二十二磅(一百九十一點四公斤)。特別是在一九七○年代和一九八○年代,使用類固醇的行為,無疑要為運動員的體重增加負起一定的責任。類固醇於一九九○年遭到禁用,可是運動員的體重仍持續增加,主要是因為想進名單的線鋒攝取食物的份量其大無比。正如莎蓮娜.羅伯茲刊登於《紐約時報》的文章,「對於一些承受極大壓力需要增加體重的球員而言,體型大小的科學已經淪落到雜亂無章的食物補充和一大袋吉士漢堡。」
堆積如山的大麥克漢堡完全沒有高科技可言,而鼓勵運動員利用攝取超高熱量飲食,把自己變成四百磅的人肉盾牌和破城槌,跟鼓勵他們使用類固醇、人類生長荷爾蒙或基因改造把體積變大的方式,在道德上一樣是可疑的。不論運用什麼方法,促成超大體型球員的行為不只貶低了球賽,也貶低了其他改變身體以符合專業需求的球員的尊嚴。一位退休的國家足球聯盟名人堂線鋒感嘆:「當今體型太大的線鋒身體重到沒辦法側向跑球和跑位掩護,只會靠高衝擊力的『大肚子碰』」;「他們在球場上只會用這一招。他們不再那麼敏捷、不再那麼迅速,不再會用腳快跑。」沈迷於用吉士漢堡來增進表現不會養成競賽優勢,只會用壓碎骨頭的表演來推翻原本的長處。
禁用像類固醇等藥物最耳熟能詳的論據是有害運動員的健康,但是安全理由不是限制增進表現的藥物和科技的唯一原因。就算基因改良既安全又普及,還是會威脅到比賽的公正。事實上,如果規則允許各式各樣的藥物、營養補充品、設備和訓練方法,使用這些都不構成作弊,但是作弊卻不是敗壞運動比賽的唯一方式。敬重運動比賽的公正,不只是遵守和執行比賽規則;因為這些被制定下來的規則,其中的意義是在於最能夠彰顯比賽核心價值,並用獎賞這些最佳選手的精湛技能的方法。@
摘編自 《反對完美:科技與人性的正義之戰》博雅書屋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