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朝鈺、陳培煌台北16日電)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今天說,江國慶求償案,軍方律師團「脫靶」演出。國防部說,回傳訊息與林(峰)正所述有極大落差。
國防部表示,根據律師團事後回傳的訊息,與林(峰)正所述有極大落差。法官今天就國防部律師團所提出主張詢問被告訴訟代理人,初步釐清兩造雙方爭執,並當庭指示國防部在1個月內整理爭點後遞狀法院,同時也給訴訟代理人,後續訂於3月13日開庭,這都是訴訟過程的必經程序。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上午前往台北地方法院門口,手持「法院如戰場,國防部脫靶演出!?」看板,質疑國防部律師團脫靶演出。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軍方為江國慶刑事補償案向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人求償,在今天第3次開庭。先前2度開庭有2大特色,首先是法官認為國防部律師團準備不周;另一則是被告律師均主張檢方已對江案被告刑事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因此認為陳肇敏等人並無過失。
林(峰)正指出,第3度開庭最大不同點在於,高檢署已第2次撤銷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重新回到台北地檢署續行偵查,因此刑事責任部分尚未確定。
林(峰)正旁聽開庭後認為,國防部律師團的表現仍然是脫靶演出,未能命中靶心。他指出,目前為止仍看不出國防部很積極準備,經過3次開庭,法官依舊不認同國防部律師團主張,國防部的準備還是令人擔心。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遭軍方槍決。軍事法院再審後去年改判江國慶無罪,國防部依法補償江家約新台幣1.3億元,並向北院聲請假扣押陳肇敏等人財產。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4月向北院提起民事訴訟,向陳肇敏等6人,各求償147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