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15日電)金門縣特色民宿審查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去年底獲觀光局核備後實施,民宿條件放寬,讓民宿更多樣化,遊客也有更多選擇。
縣府交通旅遊局今天表示,特色民宿審查作業要點民國92年實施,原評審項目標準建築占45%,其中閩南式建築、洋樓等占24%,總平均70分以上為審查合格。自92年實施以來,只有5家民宿申設成功,顯見民宿很難獲審核通過。
金門截至去年底有102家民宿,縣府交旅局表示,大都是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整修後標租的閩南建築物及洋樓。不少民眾反映,金門可發揮的特色很多,不宜以「建築」為主,且舊式建築要投資相當的經費整修。
縣府為更貼近市場需求及更符民意要求,聽取民意及瞭解並參考各縣市做法後,修改民宿審查作業要點,評審項目增列「生態或景觀特色、休閒農漁牧特色、文化文史特色、經營者特色、其他經審查委員會認可有助於本縣觀光產業特色者」等,不再以「建築」為主要標準;特色民宿業者申請時,有更多元的特色發展選項。
縣府交旅局表示,民宿申請人應在申請書具體述明符合的特色項目,並將相關佐證資料或其他必要文件提報縣府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果未通過者,半年內不得就同一案件提出申請。
縣府交旅局提醒民眾,集合住宅、集村農舍及「建築物全部或部分是違章建築」不得做民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