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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食品聰明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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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農曆過年將到,為保障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自101年12月份起陸續至傳統市場、大賣場超市等地點,進行年節食品稽查及抽驗,預計抽驗肉加工品、脫水製品、糕粿米製品、金棗蜜餞、堅果類等計86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漂白劑、殺菌劑、保色劑、人工甘味劑等。檢驗不合格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進行處分;若販售業者無法提供來源證明,則依同法第 35 條處以新臺幣3至15 萬元罰鍰;本次抽驗俟結果出爐後,將公佈於本局網站供民眾查詢。

衛生局並於一月十四日上午會同消保官周錫福到傳統市場及各大賣場,針對年節食品的來源、標示及販賣場所清潔衛生等進行稽查。散裝食品需標示「品名」、「原產地」。另包裝食品則須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等詳實標示。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採購年節食品遵循下列教戰守則,可降低買到不良食品的風險:「1.食品標示要完全,切勿購買沒有標示的產品。2.優先選購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乾爽、清潔才合宜。3.清楚詢問來源處,知曉保存期限及退貨條件。4.口碑、信譽最重要,認證標章不可少。5.糖果、餅乾及零食,包裝、標示要看好。6.食物保存釐清室溫、冷藏(7℃)或冷凍(-18℃)。7.高檔食材(魚翅、鮑魚等)沒必要,均衡、健康才是寶。8.謹慎查看膺品(如「髮菜」)及攙雜(如「冬蟲夏草」內藏鉛條)。9.香腸、臘肉低溫保存販賣較安全。10.乾燥食品,色澤鮮艷,不宜買。」民眾購買食品時,最好留下購買憑證,以防日後食品有問題產生爭議。若發現有疑慮之食品,可向衛生局檢舉或諮詢,以共同維護消費大眾食品衛生安全。(專線電話:03-9332779。)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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