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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化學物質 台民團籲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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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0日電)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說,行政院提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法,沒落實源頭管理概念,相關罰則太寬鬆。呼籲全民關注修法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看守台灣協會與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劉建國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李怡蒨說,世界上流通的已知化學物質有1000多萬種,其他還陸續被發明、合成出來。業界最常使用的有2萬種,毒性明確能掌握的只有6000多種。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只依照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了298種。

李怡蒨表示,歐盟在2007年採用新的化學物品政策,希望登錄、評估後才授權可以上市流通。美國、日本、韓國等其他國家也陸續進行這種化學品的全面源頭管理。但國內對毒物的管制卻沒有辦法真正落實化學品源頭管理,希望環保署跟進,在法規中明確規範。

李怡蒨說,行政院提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法,規定,國內製造或輸入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種類的化學物質達一定數量,應由製造或輸入者向主管機關登錄。但所謂「一定數量」並不明確,還空白授權主管機關能指定特定種類才需登錄。且相關罰則也太寬鬆,讓業者得以拖延不改善。

田秋堇表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審查行政院提出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與資訊公開相關的規範非常重要,才能讓民眾了解。未來在審查環境資源部組織法時,也會要求有一個專責單位來管理有害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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