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全美第三個城市實施帶薪病假
【大紀元2012年09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蘇珊西雅圖編譯報導)從9月1日起,西雅圖市開始實施帶薪病假條例,強制絕大部份企業根據員工工作時間提供帶薪病假,員工可利用這些假期在家中養病、照顧家庭成員、看醫生、做保健等。
該條例由西雅圖民權辦事處(Seattle Office of Civil Rights)執行,於2011年9月3日由西雅圖市長Mike McGinn簽署為法律,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條例對於有4名及以上員工的企業規定了為員工提供帶薪病假的計算方法,帶薪病假從每年的第241個工作小時開始累積,根據企業規模,員工每工作30或40個小時將累積1小時帶薪病假,且病假可以累積到下一年。該條例不包括以下人員:政府工作人員、在西雅圖市以外工作者、加入工作學習計劃的學生、兩年內新建的中小型企業,以及只是出差路過西雅圖的情況。
西雅圖市是美國繼華盛頓DC(Washington D.C.)和舊金山市(San Francisco)之後第三個實施帶薪病假條例的城市,康涅狄格州也已批准了帶薪病假條例。西雅圖市的條例詳細規定了累積帶薪病假的計算方法、帶薪病假的使用方式、條例作用人群等,西雅圖民事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也將幫助各企業實施該項條例,與企業原有病假條例結合等。
該條例無疑給西雅圖市民帶來更多的生活便利,經濟機會研究所(Economic Opportunity Institute)的政策研究室主任Marilyn Watkins說,從10月1日起,很多人都累積了半天的病假,如果這時學校打電話說孩子發燒,他們在拿到薪酬的同時去接小孩。
當然,該條例也給一些企業帶來困擾,保險經紀公司Sprague, Israel, Giles的總裁Sean Corry說,對於那些只在西雅圖完成部份工作的員工,計算他們的工作時間比較複雜;另一方面,對於已經擁有穩定的病假政策的公司,新條例也規定了諸多修訂要求。
民權辦事處執行經理Michael Chin說,辦事處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幫助企業解決條例實施的相關問題。他還說,辦事處最終將監督僱主執行這項條例、對未執行者提出法律訴訟、保護帶薪休假工人的權利等。
(責任編輯:舜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