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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董事長薪資依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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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30日電)海基會今天表示,目前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董事長如為專職,均為有給職。未來海基會董事長薪資將根據行政院訂定原則處理,由主管機關陸委會召集外部學者專家及會計師等審定。

海峽交流基金會日前修訂組織章程,將董事長改為「有給職」,引來批評。海基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辜振甫擔任海基會董事長時,因海基會仍在初設階段,並非專職,也沒有薪資問題。

海基會指出,前董事長江丙坤上任後,兩岸恢復協商,而且兩會交流頻繁,海基會董事長責任艱鉅,需全心全力投入,已有專職之實。

海基會說,江丙坤雖認為任內不宜修訂海基會組織章程,但也指當前兩岸情勢有建立長久制度的必要,才於卸任前主動提出於董事會修訂組織章程。

新聞稿指出,目前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董事長如為專職,均為有給職。海基會組織章程修訂,尚需報經主管機關核定,未來董事長薪資將根據行政院訂定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由主管機關陸委會召集外部學者專家及會計師等審定。

新聞稿引述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的話表示,考量當前國內薪資情況及外界觀瞻,薪資不宜過高,「我是來為國家做事,對薪資不會計較。」

海基會說,董事長專職基於兩岸情勢及職責的需要,以建立制度為考量,未來由誰擔任董事長都適用,絕非量身訂做,因人設事;在江丙坤卸任前建立制度,更非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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