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秦永敏王喜鳳結婚情況通報(第21號)
【大紀元2012年09月28日訊】強烈譴責山西當局強迫王喜鳳和她不愛的前夫復婚,秦永敏王喜鳳的結婚契約婚禮誓詞重新啟動繼續有效。
秦永敏非常憤慨的公佈,在王喜鳳為我公佈放棄婚約而痛不欲生打算自殺的同時,山西渾源當局居然強迫她與前夫復婚,並儘快辦理和戶口手續,以此作為給她恢復工作的條件!與此同時,王喜鳳在最後關頭表示了對本人無法割捨的愛情,因此,我宣佈我們的結婚契約繼續有效!
下面,請看王喜鳳在我發出第20號以後發來的的三份電郵:
2012年9月27日 下午3:17
收件人:秦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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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邊是痛苦,去你那邊也是痛苦,反正我的一生就是悲劇的,與其如此,不如早早結束我奇恥大辱的一生吧,我是個廢人,我死了,你們就都不用有怨言了。我對於這個社會也是多餘的。
現在這樣的結果都是我一手造成的,與你們任何人無關,你們都比我偉大,比我高尚,唯獨我卑鄙無恥小人一個。無論我再如何解釋,只要我不回去,你都會認為我是一本卑鄙無恥的小人,而我一旦回去更無法面對兒子對我和你在一起的恨和折磨。所以我無論去留,我的這一生都是悲劇的一生,都是痛苦的一生。別人指責我也就罷了,你要知道我為了兒子留下來已經在精神上是個木乃伊了。而你尖酸刻薄的語言無疑是火上澆油。所以,我只能以死謝罪,方可對得起所有對我寄予期望的人們。你放心好了,你不想讓我活著,我也就沒有再活著的必要了。
我死了,你們就都不用再罵我了!我不是甚麼女俠,我只是一個卑鄙無恥的小人。是這個社會上最多餘的人!
2012年9月27日 下午6:18
收件人:秦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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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永遠愛你!我的心永遠是你的……請你原諒我對你曾經言不由衷說過的那些話,那些話本不是我的真心話,我只是想要你斷了對我的感情而我違心說的,希望你能夠理解。
2012年9月27日 下午7:34
收件人:秦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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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的太簡單了,今天這邊當局已經告訴我了,要我儘快和孫復婚和合戶口,還有其他一系列的首手續要辦理。你想到的他們都能夠想得到。就先這樣吧,不要再發甚麼東西了,有沒有別人的安慰我都無所謂,我只是希望我們以後不要再彼此傷害對方了。只要我們還彼此還有真愛,就是再大的壓力我也能夠承受,你明白嗎?
一個女俠這樣的巾幗英雄,都會因為無法割捨對兒子的愛,就被當局一步步走向逼迫得就範,可見在這個政權統治下,還有甚麼女人不能被它壓服?
但是,不要忘了,女俠的契約丈夫是中國人權觀察主席秦永敏!
秦永敏當然也沒有一點權力,但是,秦永敏有和王喜鳳忠貞不渝的愛情,秦永敏有這個時代的基本道義,秦永敏有「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的信念!
為此,秦永敏要說明:
第一:王喜鳳已經說明先前對秦永敏的埋怨是言不由衷,並且表示「只要我們還彼此還有真愛,就是再大的壓力我也能夠承受」,因此,昨天宣佈暫時中止的結婚契約和婚禮誓言都重新啟動,繼續有效。
第二:王喜鳳只是因為兒子拖累才不得不暫時在渾源留下,並且需要重新恢復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渾源當局以強迫王喜鳳和其前夫復婚和合戶口為條件要挾想重新上班的王喜鳳,這是當今世界聞所未聞的暴行!並且還提出了一系列她不敢向我說明的非法要求。對此我表示極大的義憤和最最強烈的譴責!
第三,為了王喜鳳對我的愛,我答應她在兒子能理解她的離開之前留在那裡,與此同時,我會要求當局讓我儘快去山西和她辦理結婚證,最遲在明年12月剝權期滿之時。
夜八點三十,王喜鳳在和我討論、知道我的打算後,去與前夫商量解決辦法。
不料,本來說尊重王喜鳳的選擇的前夫孫文龍知道我允許王喜鳳為撫養兒子繼續住在那裡,並且會盡早和王喜鳳辦理結婚證時,他居然說她沒有選擇,要麼為兒子和我斷絕關係,要麼立即離開那個其實是王喜鳳賺錢買下的房屋。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王喜鳳是個寧願為兒子犧牲一切的母親,所以,面對這種情況,她居然一再表示可能不得不就範,並且又因為無法接受這種脅迫而打算自殺!因為否則她只能為兒子選擇放棄我,從而完全按當局的意圖去和她所不愛的孫文龍復婚、合戶口從而換取恢復工作以養活自己和兒子!為此,她還必須按照當局的要求做各種與她意願相違背的事情,一步步被當局徹底剝奪心靈自由、人格尊嚴、獨立意志!
王喜鳳在極大的痛苦中和我商量,要求我放棄對她處境的關注,為了兒子,只當她已經死了,如果我報導了這些情況,她會迅速陷入絕境。就像自從她在9.17被當局和孫文龍利用兒子征服了時的情況一樣!
現在我們的處境又回到了原點—-儘管她對我一往情深難捨難離,卻被當局和孫文龍用兒子來挾持,使她不僅必須和我一刀兩斷,而且必須犧牲全部人格尊嚴和自由意志!
更可怕的是,由於我被她故意傷害我的假象迷惑,於昨天宣佈廢除了和她的結婚契約關係,這樣,一旦孫文龍利用當局的慫恿和兒子的要挾拿到復婚證,我就真正沒有理由過問王喜鳳的事了!
所以,現在事情已經到了最緊急的關頭!
對此,我只能一再告訴深愛我的王喜鳳,即使違反她的意志,我也會用符合當代道義準則的一切的方式愛她,幫助她,我不能讓她被當局這麼偷偷地踐踏,我必須堅持公開事實的最後的底線。
王喜鳳說,如果這樣她就會被當局逼入絕境,連人都死了,還談甚麼道義、人權?
最後,王喜鳳極其痛苦的說,你要公佈實情我也沒有辦法,那你就看著我被當局逼死吧!
面對以上慘景,我不能不呼籲舉世關心我們婚姻的人一起來強烈譴責山西渾源當局企圖利用王喜鳳對兒子的溺愛,通過其前夫來強暴女俠靈魂的卑劣行徑,並且強烈要求當局還王喜鳳的婚姻自由、意志自由,並且確保她恢復工作的權利!
此外,還應說明,王喜鳳前夫孫文龍已經把我給女俠隨身帶的三萬元錢拿去兩萬還債,這個事情,如果他能按女俠的意志善待女俠,允許女俠作為獨立母親住在她自己花錢買的屋裡撫育兒子成長,也就可以一筆勾銷,如果他繼續在當局的指使下利用兒子脅迫王喜鳳復婚,那麼此事不能就此了結。
為此,我再次聲明,我和王喜鳳的結婚契約繼續有效!
2012.9.27夜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