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太宗合情合理,維護法律
唐太宗貞觀三年(紀元629年)時,濮州(今山東鄄城及河南濮陽南部地區)刺史龐相壽,因犯貪汙罪被革職。他想:自己早在唐太宗沒當皇帝時,就是他的老部下,現在, 自己犯了法,去求一下皇帝,大概總會得到寬恕吧。於是,就給唐太宗上書,請求免罪。
唐太宗李世民看了龐相壽的上書,也很可憐自己的老部下,想讓他官復原職。
諫議大夫(負責向皇帝提意見的高級官吏)魏徵,得知此事後,就去找唐太宗,勸諫道 :「您過去的老部下很多,如果都像這樣寬赦的話,他們就都有可能憑藉與您的舊情,橫行無忌,不顧國法。這樣,國家的法制就不能維護,老百姓就難免受他們的禍害。」
唐太宗聽了,覺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魏徵的意見。他找來龐相壽,對他說:「過去 ,我是一府之主,現在是天下之君,我要求大臣們,都必須嚴格依法辦事,自己怎麼能違反法律呢?」說完,送給了他一些禮物,就打發他回去了。知道這件事的人們 都說:「唐太宗做得合情合理,維護了法律。」
(出自《資治通鑒.唐紀九》)
二、仁傑抗旨,名入青史
唐朝高宗時,權善才擔任將軍中郎將,掌管皇族警衛。有一個守衛皇陵的騎士,犯了法,權善才準備嚴懲。那個騎士請求面見高宗,告發權善才等人,砍伐皇陵的柏樹,犯了「大不敬」罪。高宗聽後,淚流滿面,下令立即將權善才處死。
但當時任大理寺丞(司法官)的狄仁傑,卻認為:按照法令,只能給以免去其官職的處罰。高宗大怒,催促趕快行刑。
狄仁傑進諫說:「法是陛下所立,我嚴格遵守。為甚麼僅僅因為幾棵小樹,而殺戮大臣?我不能執行您的指示。」
高宗哭著說:「權善才竟敢砍我父親陵墓上的柏樹,把我置於不孝子孫的地位。我知道你是好法官,但這次一定要殺他。」
狄仁傑再三勸告,皇帝的侍從幾次示意讓他出去,他堅決不走,並引證許多前人依法辦事的例子說:「人人都說違背皇帝的旨意,是很難的,我以為並不然。因為如果皇帝是桀紂一樣的昏君,要這樣做當然很難;可是如果皇帝是堯舜一樣的英明君主 ,就不難了。今天我能在英明的君主下面為臣,當然不擔心無辜被殺。如果陛下不聽我的勸告,我死了之後,如何去見秉公辦事的前代賢臣呢?」
高宗說:「權善才的罪行,雖按法律不該處死,但我把他恨透了,一定要在法外殺他 !」
狄仁傑說:「陛下制定法律,甚麼罪,判甚麼刑,等級分明,合情合理。怎麼能夠罪不應死,而一定要處死?法律如果可以任意篡改,老百姓將遵循甚麼去辦事?如果您一定要改變法律規定,那麼就請由今天開始,改寫法律。」
這時,高宗才漸漸明白過來,冷靜下來,然後誠懇的說:「你能如此依法辦事,我就有了可以放心的法官了!」並下令史官:讓他把此事寫入史書。
(出自《唐書.狄仁傑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