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水環境巡守隊通報,在觀音工業區查獲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繞流排放紅色廢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告發處罰,依裁罰標準最高可罰處60萬元罰鍰。
桃園 環保局稽查人員趕赴現場,採樣檢測,測出水質pH2.4,屬強酸性廢水,立即循線往上游追查,發現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外雨水道亦有相同之淡紅色廢水流出,涉有重嫌。
稽查人員發現美琪瑪公司觀音廠正進行製程桶槽清洗作業,清洗後的淡紅色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即經由廠內雨水溝流入觀音工業區雨水道,再排入富林溪。由於未依經桃園縣政府許可之放流口排放廢水,環保局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目前各重點縣管河川都有民間自發性成立的水環境巡守隊日夜巡邏,一旦發現河川污染會通報環保局環保報案中心,環保局立即派員到場稽查,使環保犯罪無所遁形。因此,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且影響公司商譽。
環保局籲請所有關心環境的民眾,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縣府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共同打擊污染犯罪,共同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