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擴廠 環署環團各執己見
【大紀元9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8日電)六輕空污排量是環評重要指標,環團要求應有實測量,環保署將此事歸責地方,各執己見,導致六輕4.7期環差申覆案複雜難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8月環評大會,審查通過「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第7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簡稱六輕4.7期)。台塑六輕計畫引進外資逾新台幣數十億元,增設「氫化苯乙烯嵌段共聚物(HSBC)廠」,生產高性能橡膠。
當時環評大會以附帶多項條件的方式,通過六輕4.7期投資案,其中1項要求是燃燒塔(含異常排放)、油漆塗布、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量,納入六輕計畫排放總量計算。台塑對此結論有意見,向環保署提申覆,要求刪除這項條件結論。
環團認為,環評結論開出條件,怎可任由開發單位討價還價?質疑環保署有意護航六輕擴廠,於是在9月份環評大會上不斷提出程序發言,並掀底質疑六輕環評過程中一直引用錯誤的空污VOCs的排放總量,而環保署身為環評審查單位,卻遲未正視此問題。
對於申覆案合法性,環保署回應,依行政程序法應當處理申覆,讓開發單位在環評大會有陳述說明機會。至於六輕空污VOCs排放總量的疑慮,卻各說各話。
環保署說,早在今年6月就函送雲林縣環保局查核,確認六輕100年度VOCs排放總量查核定案為每年3739公噸;環團則指出,最新核算六輕空污總量已達4341噸,已超過原環評限值4302噸,且這些數據僅是「查核值」並非「實測值」,要求環保署退回六輕申覆。
面對環團上述指稱,環保署回應指出,3739公噸數值是雲林縣環保局在六輕4.7期環差案審查過程中提出的數據,「7月時案子通過了,到現在9月,雲林縣環保局說重新算的數字比原來高,這點是執行面問題,雲林縣政府自己就可以處理。」
對於限制六輕擴廠空污排放工作,環保署也歸責地方說,後續新廠排放許可核發或停工中工廠復工,都是在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雲林縣政府有權處理的範圍,「雲林縣政府有權決定不准其排放超過總量限制,陳情團體去向雲林縣政府澄清就行了,不須再回到環保署處理。」
龐大的六輕廠區空污量,一直是環評准否六輕擴廠的重要參考依據,環保署應責無旁貸,協助釐清。環團要求實際計算空污的工作,恐非地方政府就能勝任解決,環保署將計算六輕龐大空污總量的工作,一味歸責於地方,惟恐事情更趨複雜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