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律:朋友幫搬家將電梯損壞 誰賠償?
【大紀元2012年09月11日訊】有的人搬家請搬家公司,有的人東西不多,請幾個朋友就搞定了。如果在搬家的時候朋友將樓梯或者電梯等房客們公用的物品損壞了,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下面我們來看看德國Gummersbach地方法院的一個裁決:
一次搬家時,幫忙搬家的人將電梯損壞了,房客不認為自己有義務賠償,因為不是他自己幹的。但是法官認為,簽訂租房合同時,房客就同時承諾了要對公用物品負責,如果因為他的原因而損壞了電梯,不管是否是他自己幹的,都應該房客賠償損失。
(責任編輯: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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