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06日訊】在查閱文革的歷史檔案時,我時常為當年的血腥和殘忍而心痛、憤怒,為那些敢於發出與時代截然相反之音的勇士而由衷地讚歎。江西省贛州市的李九蓮就是這其中的一位。
1946年出生的李九蓮文革爆發時,是贛州第三中學學生、學生會學生部長、校團委宣傳股長。同當年許多熱血衝動的年輕人一樣,她在最初也積極響應毛的號召,「破四舊」,批鬥「走資派」,並當上了第三中學「衛東彪」造反兵團負責人。1967年6月底至7月初,江西贛州發生了大規模武鬥,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蓮在收屍時受到了刺激,開始對「文革」提出質疑。
1969年2月,李九蓮被分配到贛州冶金機械廠當學徒,這時她將並把自己對「文革」的思考寫入日記,同時還給身在部隊的男友曾昭銀的私人信件中訴說了自己對形式主義和個人崇拜的反感、對林彪政治動機和對劉少奇政治結論的懷疑。不久,李九蓮被男友告發而被捕,並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審查。林彪出事後,李九蓮被以「敵我矛盾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而獲釋,此後被分配到江西興國鎢礦廠當徒工。
1974年「批林批孔」期間,李九蓮在贛州公園貼出了自己當年寫給男友的那封信並連續張貼「反林彪無罪」、「駁反林彪是唯心論的先驗論」、「駁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動」等6份大字報。大字報轟動了贛州,人們紛紛寫下批語表示支持:「中國少的是李九蓮,多的是奴才!」「人民支持你,李九蓮!」「強烈要求為李九蓮平反!」4月,贛州地區有3萬人組織「李九蓮問題調查研究會」,並走上街頭,給予聲援。4月25日凌晨,數百名群眾還分乘四十餘輛卡車奔赴興國縣要求縣委和公安部門釋放李九蓮。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很快,贛州地區公安局以「現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蓮。1975年5月,興國縣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從當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蓮進行了長達73天的絕食,不過由於被強制注射葡萄糖液,她並未死亡。
李九蓮被判刑後,有40多人因替其說話也被判刑,有600多人受刑事、行政、黨紀處分,全市9個中學,就有兩個中學的副校長被開除公職,三個中學的團委書記被撤職,兩個中學的工宣隊長被退回原單位,等等。
文革結束後,李九蓮因當局拒絕為其平反而繼續表示抗議。她在《我的政治態度》中,認為「華國鋒把黨政軍大權獨攬於一身」,「是資產階級野心家」,「寄希望於江青」。此外,她還寫了一篇題目為《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際》的文章,而這正是幾年後「真理標準討論」的核心議題與核心觀點。
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認定李九蓮在服刑期間重新犯有「惡毒攻擊華主席」,「喪心病狂進行反革命活動」,「公然為四人幫鳴冤叫屈」等反革命罪行,同意波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李九蓮死刑,並在贛州執行。當天,在贛州體育場召開了公判大會,為避免她在公眾場合呼喊口號,她的下顎、舌頭被一根竹籤刺穿成一體。
李九蓮含冤死後無人收屍,後來有戀屍癖的贛南機械廠退休工人何康賢把她的乳房和陰部割下來帶回家猥褻,該人後被判刑七年。
而因為李九蓮鳴不平以及對華國鋒、鄧小平有若幹不敬之詞,小學教師鍾海源由最初判刑12年後也被判處死刑,並在死前被活體摘除腎臟。據說,鍾海源在聽完死刑判決後,毫不猶豫地簽了名,然後把筆一甩,扭頭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問她有甚麼後事要交代。她平靜地說:「跟你們講話白費勁,我們信仰不同。」昂隨即首離去。其後,鍾海源被執行死刑前被「活體取腎」。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重審此案,李九蓮等人得以「平反」。2005年,作家胡平將其冤案寫成長篇報告文學作品《中國的眸子》。
因為時間的原因,我們已然無法知曉李九蓮被處死的真正內幕,但無疑老百姓對於當局的草菅人命是不滿和質疑的,而像這樣敢於堅持自己的信念而被中共害死的又何止這一兩人呢?!這是怎樣的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