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手印案主角王曉東被秘密宣判 要求上訴
【大紀元2012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引起國內外關注的河北泊頭市「300百手印」事件主角王曉東被泊頭法院秘密宣判,非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當局一直拒絕給王曉東和家人判決書,直到上訴期快截止時才給其家人。王曉東本人和家屬目前都已經向滄州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律師認為此案一審完全是走過場,一審法院完全喪失了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判決結果違憲、違法。
王曉東被非法審判後要求上訴
王曉東案7月18日在泊頭市法院重兵部署下秘密開庭後,當庭沒有下文。直到8月14日,王曉東的家人接到泊頭看守所一副所長的電話,才得知8月13日王曉東案已經秘密宣判,對方稱王小東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說王小東想上訴,想見北京律師。王曉東的母親和姐姐聽聞後,先後兩次去泊頭法院和泊頭看守所索要判決書,遭到拒絕。
8月18日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泊頭看守所才答應他們與王曉東會面。王曉東母親、姐姐、哥哥與王曉東會面只有十五分鐘左右。並在國保大隊的高貴起與十幾個警察監視下進行。會面當中,王曉東告訴家人,他們威脅王曉東說「你不簽字,我們改重判」。王曉東和家人會面那天就向官方提出要上訴。
直到八月二十日王曉東家人才拿到判決書。目前王曉東和家人已經向滄州的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等待二審開庭。
律師:一審判決審理程序違法
而王曉東案家人當時聘請的一審北京律師程海及李長明,他們前往泊頭市看守所要求會見王曉東時,對方就是不讓見,律師投訴看守所,公安局也根本不管。當地知情者認為,此案的背後主謀就是政法委。
據大陸一位資深律師介紹,當局開庭前強行辭退二位北京律師,強行給上訴人指定政府安排的律師,完全是走過場。開庭當天,嚴控上訴人親友旁聽審理,剝奪上訴人和家人當庭變更辯護人的權利。一審判決完全剝奪了上訴人的一切合法權利,程序完全違法,一審法院完全喪失了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判決結果違憲、違法。
律師認為王小東練習法輪功主要的目的是強身健體,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不存在當局所按的罪名,王小東客觀上並沒有實施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根據《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條,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憲法》總綱中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按照《憲法》的介定,王小東購買用以傳播中國正統文化的神韻晚會的光盤盒,完全符合《憲法》的規定,而對王小東的逮捕、庭審和宣判卻嚴重違憲,是完全非法的。
300手印王曉東案簡要回顧
2012年2月25日,在河北省泊頭市富鎮周官屯村,村裡一名人品口碑都很好的教師王曉東,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無故遭泊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逮捕。逮捕的理由只是在他家找到很多的空的光盤盒子,於是國保懷疑他製作法輪功真相光盤而將其拘留關押。
王曉東被抓後,留下一個6歲的孩子和70多歲的老母。此事引起了全村人的憤怒,全村300戶各派一名代表在呼籲書上簽名,要求市檢查院釋放王曉東。
當時接近北京高層的人士透露,北京高層一些人士認為,這份300村民的手印,相當於當年鄧小平改革的「小崗事件」一樣,「要改寫歷史了!」
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就「300手印」曾表示:「這是正義和邪惡的較量,用政治或法律的術語來說,就是自由和民主的確立,所有被壓制的人民要自己站出來,發出 正義的呼聲。」他認為是大陸民眾對這種壓迫人權的事越來越看不下去了,很多民眾勇敢地站出來表示反對,要求釋放這些有信仰的好人,這是民眾的一個覺醒過 程,他們勇氣可佳,很值得讚賞。
(責任編輯: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