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廣:人民網關注大連屍體加工廠文章遭刪除
【大紀元2012年08月25日訊】(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特約記者周西報導)被稱為「死亡博士」的德國人哈根斯早在四年前就已發出的一份「免責聲明」,自今年8月中旬以來卻在國內的微博等網絡空間廣為流傳,引發輿論的普遍關注。這份聲明說:「本次展覽的全身屍體以及人體各部位、器官、胎兒和胚胎,均來自於中國公民的屍體。這些中國公民的遺骸則來自於中國警方,而警方可能是從中國監獄所獲得,無法獨立核實他們是否屬於被關押在中國監獄中那些被處死的人……」。
人民網22號發表的文章《哈根斯公司疑用死刑犯做人體展覽引爭議》中說,生物塑化領域世界上最大的兩個工廠都位於中國大連,德國人哈根斯和他的門徒、大連醫大教授隋鴻錦先後捲入其中。那麼,這份引爆中國互聯網的「免責聲明」究竟是由誰發出的?誰應對此負責呢?為此,哈根斯方面和隋鴻錦在分別接受南都的獨家專訪時,都否認曾使用過死刑犯的屍體。
文章又說,多年來,德國《明鏡週刊》等國外媒體多次報導,並懷疑哈根斯在大連的工廠使用了死刑犯屍體,但後者一直堅決否認。因此,這次網上盛傳的這份聲明剛一出現,就被一些網友認為是發現了鐵證──就連哈根斯的網站上都承認了。不過,這則聲明雖然確實存在,但卻不是出現在哈根斯自己的網站上,而是在其競爭對手——美國第一展覽公司「人體展覽」的網站上,個中原委,令外界一時難以搞清。
然而,更為引人關注的是,人民網的這篇文章,以及一段時期以來的相關報導和評論,這兩天卻陸續從國內各大門戶網站上紛紛消失了,個中緣由,更是耐人尋味。
附:哈根斯公司疑用死刑犯做人體展覽引爭議 2012-08-22 19:42:00 來源: 人民網(北京)
生物塑化領域世界上最大的兩個工廠都位於大連,德國「死亡博士」哈根斯和大連醫大教授、大連鴻峰總經理隋鴻錦先後捲入其中,而世界上最大的展覽公司之一也牽扯在內。一則4年前就發出的「免責聲明」是如何引爆中國互聯網的?誰發出的聲明?誰應對此負責?聲明的內容是真的嗎?哈根斯方面和隋鴻錦分別接受了南都獨家專訪,都否認曾使用死刑犯屍體,而「免責聲明」背後是兩人之間20年的恩怨。
不為人知的是,曾為全球最大的「屍體工廠」已經面臨拆遷,哈根斯已在去年退出中國。8月18日,大連市高新園區七賢嶺產業化基地高能街2 7號,兩棟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廠房,被瘋長的雜草包圍。原主人已經離去,到處都一片狼藉,大門上貼著「2012年2月29日封」的封條。不久後這兩棟房子就將被拆遷,不留一絲痕跡。而在幾年前,這裡還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大的「屍體工廠」———馮•哈根斯生物塑化(大連)有限公司。
屍體被運到這裡,經過一系列的「塑化」處理,成為可以長久保存的人體標本,在20多個國家展出,近2000萬人參觀。幾天前,這個曾經輝煌而今悄然廢棄的工廠,忽然又在中國的微博上火了起來。
「死亡博士」再陷屍源爭議 引發風波的「免責聲明」其實來自其競爭對手的網站
「哈根斯免責聲明:本次展覽的全身屍體以及人體各部位、器官、胎兒和胚胎來自於中國公民的屍體。這些中國公民的遺骸來自於中國警方,中國警方可能是從中國監獄獲得,無法獨立核實他們是否屬於被關押在中國監獄中被處死的人……」 這是一條8月中旬以來在微博等網絡空間廣泛流傳的信息,有的單條微博就獲得了數千次的轉發和評論。
今年67歲的哈根斯是德國人,1977年發明了生物塑化技術,通過一系列處理將人類或其他動物屍體中的液體和脂肪用硅膠等置換,塑化後成為「屍表其外,硅膠其中」的標本,不再腐化,近乎沒有異味,肌肉甚至內臟直接裸露,看起來依然保持著身體和器官的結構和外形,可以長期保存和展示。他首創的「人體世界」展覽多年來吸引了超過了2000萬參觀者,也招致了諸多批評。
在德國,他被稱為「死亡博士」。在中國,2003年《瞭望東方週刊》深度報導了他在中國大連建立的「全球最大屍體工廠」,每年進口100多具屍體,製作至少40具完整的人體塑化標本,一直未在中國舉辦展覽、甚至工廠門口連塊牌子都不肯掛的哈根斯也由此在中國聲名大噪,備受爭議。當時,《瞭望東方週刊》的記者走進了哈根斯的工廠,參觀了固定、解剖、鋸切、脫水、脫脂、定型硬化等六個車間的工作,看著屍體的皮膚被剝去,去除脂肪,暴露出肌肉。
2012年8月15日,這位唯一進過哈根斯工廠的中國記者在電話裡告訴南都記者,當年獲得的光盤等資料都已丟棄,那是一段讓人難受噁心的經歷。多年來,德國《明鏡週刊》等國外媒體多次報導,懷疑其在大連的工廠使用了死刑犯屍體,但哈根斯一直堅決否認。此次網上盛傳的聲明一出現就被一些網友認為是發現了鐵證——哈根斯自己的網站上都承認了。
聲明引爆網絡,有的懷疑真假,有的同時貼出哈根斯此前展覽的照片和死刑犯屍體照片,甚至有的試圖把一些失蹤者照片與人體標本聯繫起來,也有人發起了「將哈根斯逐出中國」的網上請願。但是,這則聲明雖然確實存在,卻不是出現在哈根斯的網站上,而是在哈根斯的競爭對手——美國第一展覽公司「人體展覽」網站上,全文如下:
「本展覽所展出的中國公民或居民的人體屍體最初由中國警方獲得。中國警方有可能從中國監獄裡獲得屍體。第一展覽公司(Premier)無法獨立核實你所觀看到的屍體不是來自被監禁在中國監獄裡的人。本展覽展出的人體全身以及人體部位、器官、胎兒和胚胎來自中國公民或居民的屍體。第一展覽完全依靠中國合作夥伴,無法獨立核實這些人體全身及人體部位、器官、胎兒和胚胎不是來自在中國監獄被監禁或被處決的人。「
據南都記者瞭解,2008年在紐約州總檢察長要求下,第一展覽公司在展覽官網和紐約展覽現場貼出了這則聲明。
「從未用過中國屍體」 哈根斯「人體世界」發表聲明,稱使用中國屍體的是其模仿者「人體展覽」
免責聲明中明確提到了主辦方是第一展覽公司,全世界最大的展覽公司之一,泰坦尼克號的打撈和物品展覽就是該公司的業務。「人體展覽」近年已成為該公司收益的主要來源之一,長期在拉斯韋加斯、紐約和該公司總部亞特蘭大舉辦,門票價格一般20多美元。在2004年以前,人體標本展覽還是哈根斯獨家秘訣,據《紐約時報》2006年報導,哈根斯的展覽到那一年已經吸引了超過2000萬人參觀,收益超過2億美元。
2005年,第一展覽公司也在美國開始了人體展覽,成為了哈根斯的競爭對手。第一展覽是納斯達克上市公司,南都記者查閱了其近年年報,2009年form 10-k顯示,該公司19%的收入來自泰坦尼克,67%的收入來自人體展覽。對於那則「免責聲明」在中國網絡引發的輿論熱議,8月17日,「人體世界」美國分部、德國海德爾堡生物塑化研究所公關負責人蓋爾•維達•漢堡(Gail Vida Hamburg)給南都記者發來聲明,稱網傳消息錯誤報導了「人體世界」屍體來源,聲明稱哈根斯發明了生物塑化技術,但哈根斯與使用該技術的所有模仿展覽均無關係。
聲明稱,模仿者承認使用了來自中國的無人認領的屍體,而「人體世界」從沒用過來自中國的屍體,同時,「我們嚴正聲明『人體世界』的展覽從未使用過無人認領的屍體或是來自中國監獄的死刑犯屍體。」被哈根斯稱為「模仿者」的第一展覽公司,在公司年報和「人體展覽」官網上將屍體來源描述為:完整的人體標本係來自自然死亡的中國居民。
根據中國法律,無人認領的屍體會被送到醫學院用作教育或研究用途,而死者身份、病史和死因都屬於保密信息,無從透露。但是,哈根斯卻並非與第一展覽公司的聲明毫無關係,實際上,在大連鴻峰總經理隋鴻錦看來,哈根斯就是「罪魁禍首」。
隋鴻錦告哈根斯 美國ABC節目中的匿名人士承認當年受老闆哈根斯的指使作假指控
「如果不是因為哈根斯,不是因為美國A BC(美國廣播公司)的《20/20》節目,就不會有這個聲明。」8月17日,在一個解剖學學術會議期間,隋鴻錦對南都記者說。隋鴻錦是大連醫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大連鴻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也曾是哈根斯的學生,哈根斯公司的總經理,後來辭職創辦了大連鴻峰。現在,他是哈根斯最大競爭對手第一展覽公司的中方合作夥伴——第一展覽的人體標本就是來自他的大連鴻峰。
據隋鴻錦介紹,雙方簽署了5年期的租賃協議,第一展覽為此支付2500萬美元。「我們一直在努力要求第一展覽把聲明撤下來。」隋鴻錦說。2008年2月15日,美國ABC《20/20》節目報導指稱大連鴻峰使用了死刑犯屍體,製成塑化標本後提供給美國第一展覽公司在美國展覽,並以多張照片為證。隋鴻錦稱,當時節目引發美國輿論狂潮,第一展覽公司的CEO因此下課,紐約州總檢察長威脅關掉展覽,除非掛出免責聲明。
第一展覽新上任的CEO,在沒有全面瞭解詳情,也沒有徵求大連鴻峰意見的情況下,迫於重壓倉促地與紐約州總檢察長達成協議,在官網紐約頁面和紐約展覽現場貼出免責聲明。「實際上我們提供的塑化標本根本沒有來自死刑犯的,從大連鴻峰建立第一天起,就沒有一具!」隋鴻錦稱,大連鴻峰的屍體來源是醫學院校的解剖屍體。
這些屍體,在ABC節目中被描述為部份來自死刑犯屍體,一位以背影出現在節目中的匿名證人指稱自己為隋鴻錦工作,曾收集購買死刑犯屍體,並出具多張照片為證。隋鴻錦稱,自己知道從未使用過死刑犯屍體,所以認定是被人陷害,所以一直在找那位匿名人士,兩年後終於找到,是哈根斯公司前員工孫某。孫某承認,自己是受當時老闆哈根斯的指使,作假指控。
隋鴻錦打算在美國起訴美國ABC,後者積極查證報導,並與隋鴻錦方面一起對孫某取證,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同時,隋鴻錦在大連將哈根斯公司告上法庭。2010年9月,大連旅順口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起訴,隋鴻錦隨即提出上訴。2012年,大連市中院二審,法庭認定孫某2000年-2009年系是哈根斯公司員工,作證稱是經哈根斯授意接受美國記者採訪,目的是為了市場競爭。大連鴻峰因A BC的報導損失租金、運費、律師費等共計4000萬元。
3月13日大連中院作出終審,撤銷初審判決書,判決哈根斯公司名譽侵權成立,賠償大連鴻峰公司損失450萬元,賠償隋鴻錦精神撫慰金50萬元。
(責任編輯:徐亦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