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為扶植苗縣內具有潛力之優質文化創意產業業者,苗縣府訂定「苗栗縣文化創意發展補助計畫」,鼓勵縣內業者申請補助開發具原創、文化內涵及市場潛力之文創商品,補助項目包含文化創意產業之研發、生產、行銷、推廣等相關事宜。
苗栗縣文觀局局長林明美表示:自99年起,苗縣府每年辦理文創產業發展補助計畫,鼓勵縣內業者跨界合作、多角化發展,期望與設計業界共同發揮地方特色、打造本縣文化創意產業的新領域。
苗栗縣文觀局局長林明美指出,今年度的補助計畫以每案最高20萬元,總補助經費高達200萬元,擇優補助縣內具潛力之文創產業業者,即日起至9月28日(五)止受理申請,補助案件計畫書收件採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方式至國際文化觀光局(苗栗市自治路50號 文創產業科收)提出申請,歡迎有志從事文創事業開發之苗栗縣籍業者踴躍參加,共襄盛舉。
有關補助計畫詳細內容請上苗縣文化觀光局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文創產業科查詢(//www.mlc.gov.tw/),或電洽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文創產業科胡小姐(電話:037-352961分機512、傳真:037-335922)。歡迎有志從事文創事業開發之苗栗縣籍業者踴躍參加,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