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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長巴施新法 停靠站點要公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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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3日訊】(紐約訊) 為了加強對紐約長途巴士公司和巴士停靠站的管理,紐約州長庫默在8月17日正式簽署立法,要求所有長途巴士公司必須申請停車許可證,只能在指定的、獲得批准的巴士站停靠,否則將處以高達2500美元罰款,甚至吊銷運營執照。這一法案實際是首次給與紐約市這一權力,管理長途巴士業。

法案規定巴士公司必須提供以下信息:長途巴士公司證明,巴士車輛的型號,申請停靠的巴士站地址,每一個巴士站停靠巴士的數量、乘客數量,巴士時刻表,以及不運營巴士停靠地點等。

法案還規定,長途巴士站的地點需要諮詢當地社區委員會和捷運局MTA,並且要考慮交通、安全以及申請人的信譽等因素。

獲得批准的許可證有效期最多為3年,每輛巴士申請費為每年275美元,長巴必須顯示許可證。違規者首犯罰款1000元,多次違規將罰款2500美元,甚至暫停或吊銷許可證。

自 2011年長途巴士數起車禍後,有近30家長途巴士公司被關閉。在華埠的艾倫街和東百老匯街就有多家長途巴士停靠站。有的門前冷清,有的在擁擠繁忙的人行道邊。巴士站周邊的不少商家對新法案表示歡迎,希望能改善擁擠的狀況,讓更多客人能進出方便。而巴士業主則表示新法案讓他們受到更多鉗制,讓他們與難以與灰狗等公司競爭。

紐約州將在三個月內實行長途巴士停靠許可新法。所有申請的巴士站,紐約市交通局要用45天的時間,徵集社區和捷運局MTA的意見。不過巴士站地點一旦確定後,乘客可以在交通局的網站上查詢巴士公司和停靠點的詳細信息。

積極推動長巴停靠新法的紐約市議員陳倩雯表示,新法的出臺可以解決長期困擾巴士業主因停靠地點而吃很多交通局罰單的問題。

「他們很多時候都吃罰單,警察來說不可以停這裡,不可以停那裏,他們一些正規的公司向政府申請停車的地方,可是申請不到。所以這個法案可以讓他們有機會,申請一個規定的地方。」

她表示﹐社區委員會將有45天的時間開公聽會,讓社區的人士知道,哪一些長途巴士申請在他們家的附近停車,讓居民可以有機會提供意見。

她希望,新法出臺可以改善長巴公司的服務質量,讓乘客感到更安全。「這個法案可以儘快的讓很多好的長途巴士公司正規的去做,有一些做的不好的話,這個時間希望他們能夠改善。」

陳倩雯還表示,新法執行後,乘客可以在交通局的網站上查看所有註冊長巴公司和巴士站的詳細信息,以挑選安全高質量的巴士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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