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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行
【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1日電)金管會表示,渣打銀行有行員偽造客戶財力證明並核貸信用貸款,未建立及落實內稽內控機制,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且信用貸款業務予以限制措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銀行局在2010年到2011年5月及2012年2月接獲許多檢舉案及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渣打銀行的行員為了衝刺業務績效,有行員偽造客戶的財力證明,將財力資料修改並且傳真進件,使用不實的資料辦理信用貸款及核貸。
金管會表示,相關的行員高達83人,其中36名有涉及偽造的情況,違反銀行業的規定。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依照規定,違反內稽內控機制最低罰鍰為200萬元,但由於渣打銀行案件牽涉的行員很多,情節也比較不妥適,近5年之內沒有銀行發生如此大規模的行員違規情形。
邱淑貞表示,渣打銀行除了要改善內稽內控制度之外,金管會處渣打銀行600萬元罰鍰,且在今年12月底以前,信用貸款予以限制措施,包含新案件的核准件數要比去年同期減少5成,以及暫停傳真進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