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強行捐資攤派17年 何日還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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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8日訊】自從1990年代初至2007年的17年時間裡,江蘇省鹽城市地方政府連續不斷地強行扣發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用來搞甚麼各種建設、活動等等,記憶中的各種「捐款」就有修橋、修鐵路、修國道、修寧鹽一級公路、修寧靖鹽高速路、扶貧、創建文明衛生城市、萬棵大樹進城、村村通、助學……,還有許多名目繁多的「節日慰問金」(當時說是用於節日慰問貧困戶)「借資」「集資」等等,實在數不過來。

如果以保守的不完全統計,以平均每月被強行扣款100元計,每人被強行扣去的工資就多達2萬多元!!記得大概是1999年吧,為了創建所謂的文明衛生城市,鹽城東台市強扣教師每人1,000元,還有甚麼扣款的記不清了,反正當月的工資不但不夠扣款,還必須每人倒貼若干!這實在太不像話了,總不能不讓人吃飯吧,地方政府才發了一點「善心」,將強行扣款分為兩個月進行,每個月扣發了五、六百元(當時每個教師的月工資也就不足千元)。當時的情景,教師們的那個憤怒啊,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幾乎每人都被心理扭曲了!

要知道,以上這些強扣的工資基本上是沒有票據的,因此,你現在即使想索要也無憑據可證。在所有的強行扣款中,唯一有憑據可證的是修新長鐵路的借資款收據和修寧靖鹽高速公路的資本金認購證。迫於種種壓力,鐵路借資款現在正在償還之中,可高速公路的「資本金認購」就是赤裸裸的搶劫。你地方政府根本沒有徵得人家同意認購,就強扣了五年(1999~2003年),每人每年扣發了約200~300元(當時是按職稱強行攤派的,高級職稱300,中級職稱250,低級職稱200),合計每人被攤派了1000至1500元。至今每當人們索要這筆錢時,總是被告知這是你「認購」的,你是「股東」,要等到公路盈利了才能參加「分紅」。特別要指出的是,2003年強扣「高速公路資本金認購證」的錢,當時就明說了是不發「認購證」的,誰也不知這筆鉅款究竟到哪兒去了。

我們強烈呼籲,要求鹽城市各地方政府儘快分期分批全部歸還當年強扣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不留尾巴,為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打好基礎,還民眾一個公道。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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