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小敏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環保局 6日再次澄清,地勇公司因長期大量堆置爐渣,造成當地揚塵及空氣汙染,雖經合併改制前高雄縣政府及高市府多次裁處罰鍰,仍未見其改善,違規行為亦引起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的重視,並請環保局積極作為,環保局為採取有效的管制措施,而依據〈行政程序法〉165條規定,以行政指導方式,在3月23日發文通知中鋼等上游鋼鐵廠商停止供料。
市府於5月17日邀集各相關局處辦理會勘,會中決議限期地勇公司6個月內(101.12.7前),將農業區堆置全部移除,並應於5月底前擬定清理計畫書,此獲地勇公司當場承諾(已於5月31日檢送清理計畫書),環保局考量地勇公司有積極清理之表示,認為已達成行政目的,才將停止供料的公文廢止。
環保局主任祕書張瑞琿表示,從去年7月至今年4月13日,對地勇公司共開出13張罰單140萬,地勇公司均已繳清。目前待裁處的尚有2張罰單,裁罰金額尚未確定,目前正考慮是否加重裁處,因尚處於改善期間,若至12月7日仍未完成改善,則考慮將以停工或撤證之重罰。
趙榮耀及錢林慧君二位監委對環保局處理地勇選礦公司違法行為,祭出裁罰等積極作為表示肯定,認為尚符合《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而環保局不僅是對地勇公司,連同其他兩家類似的廠商(台協及大地亮),也有積極查處,且提供具體的稽查次數及裁罰記錄,並沒有差別待遇。◇
(責任編輯: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