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6日電)經濟部智慧局今天表示,各地里民活動中心供民眾所使用伴唱機其實屬公開演出行為,依法需獲授權,近期內將請業者提出合宜費率方案,未來只要付費使用,就不用擔心侵權問題。
近來智慧局接獲反映,由音樂著作權利人組成的國內集體管理團體,近日向各縣市政府里民活動中心等場所,主張其使用電腦伴唱機應取得公開演出的授權,已引發爭議,造成里民憂心被告侵權。
因此,智慧局23日邀集國內3家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MUST、MCAT及TMCS)共同研商里民活動中心使用電腦伴唱機合理授權方式,現已獲得共識,未來民眾將能繼續安心使用電腦伴唱機,不必擔心被側錄或被告。
官員表示,區公所或里民活動中心負責人也願意和業者洽談如何支付授權費用,不過在協商授權期間,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釋出善意,同意暫不行使刑事追訴權,也不進行側錄或蒐證,讓里民活動中心可繼續使用電腦伴唱機,協商過程也未設定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民間團體個別與業者洽談,洽談價錢不一。官員認為,既然使用情形相同,不應有差別待遇,未來智慧局會請業者提出費率方案,屆時將邀集著作權諮詢委員審查,待通過後會通知各縣市政府,再由地方與業者進行協商。
官員強調,未來將要求業者不得收取高於所審議通過費率,也會儘量讓各縣市收費標準趨於一致,此外業者與各里民活動中心所洽談的費率也應公開透明,不得設保密條件。
官員說,近期內將請業者提出非營利使用費率方案,希望年底前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