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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
【大紀元7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應設法從制度面解決醫療糾紛刑責問題,如建立調解機制、考慮引進互助基金或保險制度。
行政院上午舉行政務會談,由行政院衛生署長邱文達報告「重振5大科別(外科、婦產科、兒科、內科及急診科)及護理人力、守護偏鄉醫療計畫」。
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問題,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會後轉述,陳(沖)認為讓醫師與護士在合理有尊嚴的環境下工作,是討論醫療糾紛刑責問題的基本前提。
他轉述,陳(沖)提及,發生醫療糾紛,民眾往往認為,如果不提刑事訴訟,民事也不易獲賠,常同時提民事賠償與刑事告訴。
陳(沖)認為,這種觀念可能造成醫療與法律資源浪費,醫師會進行更多的預防性醫療行為,病人家屬則會在官司上多花心力。
胡幼偉轉述,陳(沖)指示衛生署與法務部繼續溝通,在制度面設法根本解決問題,如建立醫療糾紛調解機制、考慮引進互助基金或保險制度。
他轉述,法務部代表認為,社會對醫療糾紛刑責合理化問題,贊成與反對各半,需再溝通。
有關重振外科、婦產科、兒科、內科及急診科,與守護偏鄉醫療計畫,胡幼偉表示,衛生署提出4大面向、12大策略,預計3年編列新台幣300億元預算解決。
至於偏鄉醫療人力來源,衛生署規劃由醫學中心認養偏遠地區醫院,未來將納入評鑑指標,希望這些偏鄉醫院提升到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讓心肌梗塞、中風、多重外傷病患,都能獲急救機會。
胡幼偉表示,衛生署將開辦重點培育科別公費醫師,每年額外招收50名公費生。
衛生署提出「護理改革10大策略」,包括改善護理勞動條件,民國103年回歸正常工時;明訂3班合理護病比;研議護理人員國考及格率及執業率過低的解決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