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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中心講解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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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樺星紐約報導)你知道紐約州最低工資是多少嗎?你清楚自己每個月的工資是如何計算的嗎?要拿失業保險金須滿足什麼條件呢?民權中心(MinKwon Center)7月19日(週四)在法拉盛舉行勞工權益講座解答民眾心中疑慮。勞工律師就如何保護工人合法權益、申請失業保險金及記錄現金收入等話題向社區民眾進行講解。
  
在民權中心實習的Bio Kim告訴大家,紐約州勞工法規定紐約州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25,每個星期工作超過40小時就屬於加班時間,加班工資是每小時工資的1.5倍,每次工作的時間超過10個小時,僱主則應另外支付員工7.25美元。每個月結算工資時應計算清楚,另外,無論自己工資是以支票或是現金形式獲得,都應立即存入銀行及保留裝有現金或支票的信封以此獲取證明。
  
Bio Kim表示,目前有很多僱主會因為一些原因扣除員工工資,這是屬於違法行為。例如在餐館打工打碎盤子、超市收銀員少收了錢或是員工遲到,遇到這些情況僱主不能從員工工資裡扣除,否則是違法行為。另外,法律規定所有僱員一個星期內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時間,工作時間內也應保證有半個小時的用餐時間。
  
民權中心勞工律師Hana Kim向聽眾解釋,要想獲得失業保險金必須滿足四項標準。首先,申請者必須在過去有足夠的收入,如果在過去的一年半中沒有任何收入來源,則不能夠獲得失業金﹔其次,申請者在當前處於失業狀態﹔第三,申請者失業的原因不是因為自身原因造成的,比如違反公司規定而遭到辭退則不能獲得失業金,但因健康問題而辭職可以獲得失業金﹔最後一點,申請者必須處於積極地尋找工作的狀態中。另外,非法移民者不能申請失業金。
  
欲申請失業保險金者可撥打紐約勞工部電話﹕1-888-209-8124。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8點至下午5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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