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內政部籲地政士 勿哄抬服務費
【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1日電)台灣內政部今天表示,地政士辦理實價登錄業務不宜哄抬服務費用,且由公會訂出收費標準交由會員執行應屬聯合行為,有違公平交易法第14條規定,實屬不當。
不動產實價登錄8月1日上路,媒體報導執行實價登錄的地政士,因工作量大增,擬調漲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服務費。
內政部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未來地政士受託辦理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會增加勞務,但因內政部已大幅簡化申報作業程序,所增加的勞務非常有限。
內政部說,為讓地政士更熟悉實價申報登錄制度,已舉辦教育訓練,因此不宜藉機哄抬服務費用,造成民眾負面印象。
內政部呼籲地政士利用以自然人憑證透過網際網路方式,到內政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系統(//clir.land.moi.gov.tw/cap/)辦理申報。
相關文章